新飞(小店)专用汽车园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新飞(小店)专用汽车园项目已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现进行施工及监理招标。
工 程 名 称:新飞(小店)专用汽车园
工 程 地 点:新乡市小店工业区
建 设 单 位:河南新飞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乡市小店工业区,占地面积约405亩,钢结构厂房规划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办公及配套房屋规划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
半挂车厂房、自卸车厂房、机加工车间、办公楼、厂区内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施工及监理。
三、施工标段划分
第四标段:半挂车厂房、自卸车厂房、机加工车间(各约8200平方米);
第五标段:办公楼(面积约7600平方米);
第六标段:厂区内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面积约25000平方米)。
四、报名条件
1、施工单位报名条件
(1)国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①第四标段投标报名单位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与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经验且在近三年内,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不小于1个,钢结构厂房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项目。
②第五标段投标单位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经验且在近三年内,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不小于1个,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项目。
③第六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经验且在近三年内,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不小于1个,同类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
(2)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因涉嫌串通投标现正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单位以及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单位不被接受。
2、监理单位报名条件
①国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参加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经验且在近三年内,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不小于1个,房屋建筑和钢结构厂房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监理项目。
③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因涉嫌串通投标现正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单位以及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的单位不被接受。
五、报名材料
- 投标报名单位简介;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含有效年检记录);
- 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含有效相关记录);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投标报名单位提供);
- 施工投标报名单位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监理投标报名单位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和业绩证明材料;
-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联合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双方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的协议书;
- 其他相关证件。
本次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等,经招标人验看原件后,应另外向招标人提供相应原件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在封面上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经审核合格的单位确定为投标单位。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次招标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在下列时间内到新飞专用汽车工业园建设工程指挥部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起止时间:2006年6月28日至2006年7月3日
报名地点: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农行大厦三楼
联系人:张相云 阚良栋
联系电话:0373-3535553
河南新飞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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